 若沒有在音樂時代的隔壁親家專屬部落格看見這張照片..
我都快忘記我拍過這張了!!
為什麼自己都會不記得拍過..,因為這照片未曾在BLOG上發表,在整理之後,這張照片就塵封在硬碟之中了...
TONY接觸一些藝文團體,部分的藝文團體會覺得這樣的舞台劇照應為劇團之智慧財產權,若攝影師任意公開發表是不恰當的事!!
而TONY私底下覺得其實照片破不了什麼梗,且透過BLOG的公開發表,我想多多少少對於行銷都有正面的效果(雖然我不是名部落客XD),想到這些照片只能被少數幾個人欣賞,連演員都沒看到自己在台上精采的演出照片,Tony覺得真的是很可惜的事..>"<..
這幾天看到自己照片被用在隔壁親家的官網上,內心真的很高興,這表示自己的照片受到肯定,也很開心自己的名字出現在網頁上,「李東陽」是我本名...,不過若google「攝影 李東陽」一定找不到我,因為網路上有另一位攝影師和我同名同姓,前一陣還出了一本書,讓我收到不少關心的詢問,都指責我出書怎麼不說...,厚~~小的臉皮那麼厚,若真的有出書一定會請大家幫忙的啦!!^+++++++^
所以下次看到「攝影 李東陽」,那..有可能是我,也有可能..不是我!!^^
ps:前幾天凱咪和我說她朋友找了一個叫「李東陽」的攝影師,她以為是我...結果當然不是,我說我的Tony和李東陽都是菜市場名啦,她就說..以後我改名叫「菜市場」好了..,這個名字是一定不會和別人相同啦,只不過真的用這名字,我想以後沒有人會找我拍照了吧XDDD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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